2013年4月11日 星期四

重建主場,港人治港 (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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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4月1日 星期一

孫進 : 碼頭工潮 本土抗爭

原文:http://www.passiontimes.hk/article/04-02-2013/2555

碼頭工潮 本土抗爭
孫進 @ 04/02/2013 
葵涌貨櫃碼頭工潮,已得到不少市民及政黨聲援,並有長期抗爭之勢。表面上,這是碼頭工人爭取加薪。實際上,這是港人在財閥剝削、政府袖手的情況下,必然出現的抗爭。而這也是過去15年,香港缺乏一個保障本土權益政府的必然結果。

筆者在2月訪問孔誥烽教授時,曾言及限奶令一事。當時孔教授明言:限奶令所涉及者,不單走私賊、港人及中港政府,更牽涉本地財閥。一如自由行,走私生活用品所帶來的暴利,既富了藥房及連鎖集團,更富了背後的業主及地產商。這些人眼裡只有利潤,殊少考慮社區經濟和市民生計。此次工潮,追本溯源,道理亦是一樣:自政府外判工種以來,私人公司爭相倣效,皆以減低成本、增加利潤、壓榨工人生產力為目標,從未考慮本地工人的福利、健康以及隨之而來的社會成本。以此次碼頭工人抗爭為例,他們每工(24小時)的工資,自1997年的1,500元,減至現時的1,200元。工人的要求,不過回復1997年時的工資水平,竟受到無理打壓。請記著,他們在碼頭裡無間斷工作,用餐、大小二便往往就地解決。即使在颱風、暴雨的險境下,碼頭仍要求他們繼續工作。他們的安全毫無保證,薪金福利卻不斷削減。而外判公司和總公司(香港國際貨櫃碼頭)只在乎利潤,甚至說工人行動影響香港經濟。請問,又是誰毀掉本地工人和基層的生計、社區和健康?

而政府對這一切,皆袖手旁觀,甚至助紂為虐。以外判為例,政府對外判缺乏監察,檢討其對本地工人的影響。更甚者,政府以自由市場的商業行為為理由,拒絕立法監管分判制度。並在1997年簽署世貿的《政府採購協議》,凡超過5,200萬港元的政府及公營機構工程,需向全世界公開招標,價低者得。結果是為降低成本,不斷判上判,令外判工人的處境雪上加霜。至於被臨時立法會廢除的集體談判權(當年贊成廢除者有民建聯和工聯會),政府更是絕口不提。這也是香港工人權益屢遭踐踏,無法伸張的根本原因。當然,在功能組別議員的反對和政府依賴財閥支持的情況下,恢復集體談判權難過登天。始終,這個傀儡政府,屬於中共、屬於財閥,就是不屬於港人。

本土權益之爭,是在公共空間中,打民生議題,發動小規模抗爭,吸引一般人參與。其最終目標,乃全民覺醒,並藉此將本土權益和自治議題結合,建立保障港人權益的政府,與中共周旋。此次工潮,正是本土抗爭的典型。在此,請所有工潮參與者,務必堅守立場,直至資方應允工人條件為止,切不可妥協。畢竟,一班工人爭取工資回復至15年前的水平,此要求絕不過份。而資方的刻薄、工人的憤慨、港人的同情,亦顯示此城離民憤爆發,只有一步之遙。